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4年“中银杯”四川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赛项名单和承办学校的通知》以及《关于公布2024年“中银杯”四川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院承办2024年“‘中银杯’四川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大数据应用开发赛项。依据《关于公布2024年“中银杯”四川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规定和要求,决定面向社会开展2024年“‘中银杯’四川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大数据应用开发赛项合作企业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作企业基本条件
(一)独立法人企业。合作企业须是独立法人,能够提供赛事活动或赛项所需的货币、实物或服务。
(二)企业类型。合作企业须注册三年及以上,具有广泛、深度的校企合作基础,原则上是生产性、服务性实体企业。
(三)企业资质和社会声誉。合作企业需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合作企业应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最近三年获得过部级和省级表彰。
(四)大赛合作经历。近三年具有国家级、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合作经历,在参与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过程中,没有违反合作协议和大赛制度等行为。
(五)大赛设备。大赛设备需满足的基本功能包括:大数据集群搭建环境、数据采集环境、实时数据处理环境、离线数据处理环境、数据可视化接口等。提供的大赛设备技术先进、质量稳定,价格合理,具有质量检测报告和专利证书等。
二、合作企业提供资料明细
(一)企业基本情况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最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有效凭据或相关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联系电话、邮箱等信息。
(二)企业资信与社会声誉
1.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查询记录(加盖公章);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记录(加盖公章)(http://www.gsxt.gov.cn);
3.企业行业资信等级证书材料(加盖公章);
4.企业近两年的营业收入和审计报告(加盖公章);
5.企业近三年获得国家级、省级荣誉情况(附证书);
6.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材料(加盖公章);
7.所申报的技术平台没有产权争议的承诺(加盖公章)。
(三)校企合作情况
提供校企合作协议(合同)及采购协议(合同、发票)等佐证材料,协议(合同)主要包括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条件建设、现场工程师案例等方面的内容,校企合作方面获得国家或省部级政府部门表彰、奖励或应用推广等佐证材料。
(四)大赛合作经历
提供参与职业院校技能竞赛(国赛、省赛、世赛选拔赛或行业赛等)合作协议或相关佐证材料。
(五)技术平台情况
1.提供技术平台或设备是自主生产和自主研发的承诺书(加盖公章);
2.提供技术平台或设备的相关行业部门鉴定书(加盖公章);
3.提供技术平台或设备与赛项的匹配度说明材料(加盖公章);
4.提供技术平台市场占有率说明。
(六)意向合作内容
1.拟合作的赛项;
2.向大赛提供的支持项目(设备、经费、技术等)及数量;
3.提供竞赛设备一览表(技术平台与赛项的匹配度);
4.提供竞赛设备的图片、技术文件、用户说明书;
5.承诺向参赛院校提供竞赛设备的优惠价格(不得高于政府采购价格);
6.提供合作赛项规程、比赛样题及评分标准。
(七)以上提供材料真实可靠的承诺证明(公司盖章)。
三、申报时间及联系人
(一)申报企业应将申报材料扫描件(电子版)打包于2024年11月28日前发送至邮箱1327682588@qq.com。
(二)评审答辩时间:2024年11月29日14:00,答辩前应把申报材料纸质版装订成册,一式五份带至答辩地点,交承办系联系人。
(三)联系人:代钰琴19881237176
宜宾职业技术学院电子信息与人工智能学院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