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5〕275号)、《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和《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的文件精神,按照《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印发〈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宜职院〔2025〕89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开展2025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电智学院高度重视,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了2025年电智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审细则及管理办法。现将具体细则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及标准
(一)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0元。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申请获得国家奖学金。公费师范生、医学定向生和乡村振兴急需紧缺专业本科生定向培养等实施学费全免政策的特殊学生,不再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三)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所有退役士兵学生(含退役复学学生,下同)。受助标准分为三个档次,分别为2500元/人·年、3700元/人·年、4900元/人·年。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3700元/人·年。公费师范生、医学定向生和乡村振兴急需紧缺专业本科生定向培养等实施生活费补助政策的特殊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
二、申请条件
国家奖助学金申请人,须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满足学习年限、学习成绩、学籍状态、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情况(助困类资助项目)等具体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
(6)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2.学习年限
(1)专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
(2)五年制一贯制高职(中职高职连读)学生入学第5年。
3.学习成绩
(1)上学年学习成绩优异,成绩(加权平均成绩)原则上需在同年级同专业内排名前10%,且没有补考和重修科目(缓考不纳入在内)。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应实现二年级及以上学生的全覆盖,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的范围应一致。学生排名比例计算方法为:学生成绩(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排名范围(评选范围)总人数×100%。
(2)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均位于前30%(含30%,下同)的,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此类学生申请国家奖学金,学院须严格审核其是否满足“在其他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要求,所有证明材料均需经过学院审查并出具加盖学院公章的审查通过证明。
“特别优秀”是指:
①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②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通过专家鉴定的高水平论文,以第一、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
③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④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⑤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⑥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⑦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⑧其它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申请人在参评学年度(2024-2025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学习年限
(1)专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
(2)五年制一贯制高职(中职高职连读)学生入学第5年。
3.学习成绩
(1)上学年学习成绩优异,成绩(加权平均成绩)需在同年级同专业内大专业原则上排名前10%,排名范围应是名额下达的末端单位(同年级同专业)所有学生,其中包括排名范围内的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生排名比例计算方法为:学生成绩(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排名范围(评选范围)总人数×100%。学习成绩排名超出前10%,但均位于前30%的,必须在参评学年获得至少1次校级以上表彰奖励。校级表彰奖励是指以学院党委、行政和学校团委(仅五四表彰有效)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不包括学校任一内设机构,如学生处、各学院等。
(2)参评学年素质积分评价综合考评为良好以上。
4、优先评审条件
(1)荣获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级各类比赛,获得三等奖以上(按照奖励级别的由高到低和获奖等级的由高到低)优先;
(2)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情况特别困难者优先。
5、公费师范生、医学定向生和乡村振兴急需紧缺专业本科生定向培养等实施学费全免政策的特殊学生,不再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三)国家助学金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在参评学年度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学习年限
(1)专科一年级(含一年级)以上;
(2)五年制一贯制高职(中职高职连读)学生入学第4年。
3、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国家助学金。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脱贫不稳定家庭(原建档立卡)、边缘易致贫家庭、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城乡低保家庭、低保边缘人口、支出型困难家庭、其他低收入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残疾人子女等22类特殊群体要应纳尽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按规定享受国家助学金。
4、公费师范生、医学定向生和乡村振兴急需紧缺专业本科生定向培养等实施生活费补助政策的特殊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
(四)注意事项
1、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申请获得国家奖学金。
2、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按规定享受国家助学金者,参评时需上交一份个人遵纪守法承诺书。
三、评审原则和程序
(一)评审原则
评审中须遵循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原则,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最符合条件的学生获得奖励和资助。
评审程序
1.成立电智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小组,依据相关文件制定电智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定细则并向全院师生公布。
2.电智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小组根据学校下达的名额集体讨论确定分配方案,根据本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定细则按程序开展评审工作。
3.专业、班级根据“评定细则”开展评选工作,程序如下:
(1)专业、班级向学生公布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定细则,制定班级(专业)评审方案(含评定细则),并提交电智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小组审核,依据学院下达的名额分配作好相应的宣贯解释、申请审核、评选公示工作,确保资助评审工作的公开和透明。
(2)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交班级、专业评议小组审核评议。
(3)专业、班级依据文件要求,组建评议小组并公示成员名单,按要求召开评议会议,公示评议结果,无异议上报电智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小组。
(4)电智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小组通过民主评议等方式等额确定本学院国家奖助学金候选人拟推荐名单,向全院师生公示5个工作日(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和评审领导小组审核审定。
(5)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和评审领导小组全面审核各学院上报的名单及材料。审核后,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如师生有异议,可向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和评审领导小组提出,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和评审领导小组在接到异议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情况属实,将做出调整。最终确定国家奖助学金获得学生推荐名单。
(6)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将学生获奖及资助情况上报四川省教育厅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各类奖助学金发放到学生手中。
四、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时间安排
1、9月28日-9月30日,成立电智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小组并公示;电智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小组根据学校下达的名额集体讨论确定分配方案,制定电智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定细则并向全院师生公布;
2、10月1日-10月11日,专业、班级宣贯国家奖助学金相关文件精神,制定各专业、各班级评审方案,组织开展评议工作确定评议结果,对拟推荐的受资助学生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上报电智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小组。
3、10月12日-10月20日,电智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小组开展相关资助评审工作确定推荐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4、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和评审领导小组全面审核各学院上报的名单及材料。对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拟获奖和受助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材料报送
班级、专业须将申报材料按如下要求报送学生管理办公室(纸质材料须加盖二级学院公章):
1、国家奖学金
(1)附件8: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一式一份),需二级学院书记签字并加盖印章;
(2)申请学生的《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申请国家奖学金量化评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与电子版一式一份),审批表除了签字处其余一律A4纸双面打印;
2、国家励志奖学金
(1)《附件9:2024-2025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一式一份),需二级学院书记签字并加盖印章;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与电子版)、上报的《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须按《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的名单顺序整理并用铅笔编号,审批表除了签字处其余一律A4纸双面打印;
(3)学生成绩单、学生相关获奖及成果证明材料;
(4)各专业评议小组开展评议会议提交综合考评排名表(二级学院签章)、评审会议记录、评定结果公示名单、专业评审报告(附公示照片及评议照片)主要内容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评审意见和审核结果(经评议小组成员签字确认);
3、国家助学金
(1)班级评议小组开展评议会议提交评审会议记录、评定结果公示名单、评审报告(附公示照片及评议照片)主要内容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评审意见和审核结果(经评议小组成员签字确认);
(2)附件7: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2025版);
(3)《2025-2026学年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册》;
五、名额分配
(一)名额分配原则
按照学校学生资助中心下发到我院的奖助学金名额,按各专业、各班级学生人数比例进行分配。
(二)名额分配情况(具体班级名额分配见附件)
学生处资助中心下达我院的名额如下:
1、国家奖学金根据省上下达指标情况,我院推荐上报3名符合条件的特别优秀学生申请国家奖学金。
2、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我院57名,根据各专业各年级人数比例进行划分。
3、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电子信息与人工智能学院601名(25%分配443人+特殊困难群体158人),退役复学和退役入学人数11名,根据各班级人数比例进行划分。
六、落实工作要求及纪律监督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主体责任。二级学院要成立并及时调整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小组人员名单,负责本学院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及监督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时间安排,认真做好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和优秀学生的奖励工作。
(二)加强制度建设,完善评审工作办法。二级学院根据国家奖助学金有关管理规定,结合本院实际,修订完善本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办法,调整后要及时通过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平台予以公开并充分解读。
(三)严肃工作纪律,确保评审质量。二级学院、各专业、各班级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评审原则,主动公开公示本学院国家奖助学金名额、申请条件、申报程序、评审结果;各层级严把评审标准,规范评审程序,确保受助对象的产生符合政策规定,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任务。
(四)规范资金管理,按规定及时发放。国家奖助学金申请、审核和资金发放等全过程纳入省阳光审批平台监督,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平台发放至受助学生社会保障卡。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全部奖金于12月31日前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2025—2026学年国家助学金,秋季学期按学期(5个月)于11月30日前发放;春季学期按月发放。保留学籍或休学的受助学生,自学生办理手续次月起暂停对其发放国家助学金,待其恢复学籍后再行发放,但不再补发保留学籍或休学期间的国家助学金;退学的受助学生,自学生办理退学手续次月起停发国家助学金。
(五)强化追踪监管,打造廉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自觉接受全校师生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加大后续监管及核查力度,完善惩处机制,坚决杜绝“发放现金、代收代领”“平分、冲抵班费、强迫捐款”等索要或变相索要学生受助资金、代管学生社会保障卡及账户密码”等现象甚至违规违纪事件的发生。
(六)我院评审工作小组对各专业、各班级进行抽查,检查各班级评审工作的开展情况并纳入考核。
附件:1.2025年国家奖助学金上报材料一览表
2.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25版)
3.《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
4.本专科生“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解释
5.《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报常见问题
6.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2021版)
7.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2025版)
8.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9.2024—2025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10.2025-2026学年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册
11.XX级XX专业2024-2025学年综合考评排名表